公之于众

公之于众

发音: gōng zhī yú zhòng
解释: 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出处: 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
例句: 孙犁《谈通俗文学》:“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,公之于众,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。”
故事:
常用: 常用成语
褒贬: 中性成语
用法: 作谓语;用于事情等
结构: 偏正式成语
年代: 近代成语
正音:
近义词: 公之于众的近义词
反义词:
繁体:
英文: reveal to the public
分类: 四字成语 偏正式成语 G开头的成语
关注: 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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